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7日发表《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白皮书。全文如下:
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20年9月
目录
前言
一、新疆劳动就业的基本状况
二、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三、充分尊重劳动者的就业意愿
四、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五、劳动就业创造美好生活
六、积极践行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
结束语
前言
劳动是人的存在方式,也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权就是维护人的尊严,就是保障人权。
中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劳动力大国。做好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关系劳动者基本权利和生活幸福,关系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关系国家繁荣、民族复兴。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尊重劳动者意愿,依法保障公民劳动权利,积极践行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努力使人人都能通过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生活、实现自身发展。
按照国家关于劳动就业的大政方针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中国新疆把促进劳动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坚持把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多渠道增加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就业。通过积极的劳动就业政策,新疆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项人权得到有效保障和发展,为确保新疆各族群众同全中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新疆劳动就业的基本状况
新疆地处中国西北边陲,长期以来,受历史和自然等因素的影响,发展相对滞后,贫困人口较多。特别是南疆四地州(和田地区、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生态环境恶劣,经济基础薄弱,就业承载能力严重不足,是国家确定的深度贫困地区。加之长期以来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鼓吹“来世天定”“教法大于国法”,煽动广大群众抵制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排斥现代科学知识,拒绝学习掌握就业技能、改善经济条件、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导致一些群众思想观念落后,文化程度不高,就业能力不足,就业率较低,收入十分有限,生活陷入长期贫困。
做好劳动就业工作,对于保障各族人民劳动就业权利、发展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特别是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来,新疆大力实施就业惠民工程,持续加大就业培训力度,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有效扩大就业容量,就业形势持续向好,各族群众收入水平不断提升、生活质量越来越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近年来,新疆贯彻落实国家稳就业促就业决策部署,顺应人民呼声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等文件,在经济发展、财政保障、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和城乡、区域、群体统筹,以及支持灵活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为促进劳动就业、维护劳动者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聚焦劳动就业重点群体和深度贫困地区,引导各族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有序进城就业和自主创业,扎实推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014年至2019年,新疆的劳动就业总人数从1135.24万人增加到1330.12万人,增长17.2%;年均新增城镇就业47.12万人以上,其中,南疆地区14.8万人,占比31.4%;年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6.3万人次以上,其中,南疆地区167.8万人次,占比60%以上。
就业结构更趋合理。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一产上水平、二产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