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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护照等旅行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7-07-10 11:23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通知,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收费标准,其中包括普通护照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通知精神,中国驻外使领馆等将于2017年7月10日(以申请日期为准)起降低签发普通护照、旅行证的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本200元人民币下调至每本120元,由各驻外使领馆按比价折合当地货币收取。

  鉴此,自7月10日起,在我馆申办护照、旅行证,每本收取费用将由7000圭元降至3800圭元。其他领事证件收费标准不变。7月10日前申办的护照、旅行证仍按每本7000圭元标准收取费用。

护照业务种类

收费(圭元)

收费(美元)

外交护照

公务护照

公务普通护照

颁发、换发

0

0

补发

0

0

加注

0

0

普通护照

(含非法移民)

颁发、换发

3800

18

补发

3800

18

非法移民办照

3800

18

加注

1000

5

旅行证

两年有效多次入出境

3800

18

一次入出境

3800

18

回国证明

0

0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

1000

5

香港特区护照手续费

3000

15

香港入境身份陈述书颁发

8000

40

香港入境身份陈述书手续费

300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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