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使馆新闻
崔建春大使发表署名文章《中国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正当权利应得到尊重》
2020-07-10 23:29

  7月10日,崔建春大使在圭亚那《斯塔布鲁克报》、《纪事报》、《凯丘报》发表署名文章《中国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正当权利应得到尊重》,回应英国驻圭高专奎恩此前发表的涉港言论。全文如下:

  6月30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将该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这本是中国的内政,是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正当权利,但我的朋友、英国高专奎恩阁下发表英政府立场声称“英方不会逃避对香港人民的责任”,事实是,英方的责任不存在。为帮助大家进一步全面、客观、准确地认识和理解香港国安法,我愿在6月17日致信的基础上,分享下列事实:

  一、香港国家安全立法顺应香港民众的呼声。维护国家安全是邓小平同志创设的“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是香港保持繁荣稳定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中国的国家安全,何谈在香港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香港回归23年来,由于反中乱港势力阻挠,香港特区迟迟未能按《基本法》要求完成国家安全立法,造成香港始终处于“不设防”状态。一些人公然鼓吹“港独”、“自决”,打砸抢烧,暴力袭警,冲击香港立法会,叫嚣“武装建国”,严重践踏香港法治,严重破坏社会稳定,重创香港经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香港民众痛心疾首,迫切希望香港转危为安、变乱为治、绝境重生。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全国人大决定根据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从国家层面立法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多方式、多渠道征求了香港各界人士意见,在8天里取得了近300万香港民众(包括许多在港外资企业人员)签名支持,充分说明香港国安立法符合主流民意。

  二、香港国安法不会破坏香港高度自治。事实上,该法正是中央全面管治权和香港特区高度自治权的统一,不影响特区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并且明确规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区居民根据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权利和自由,这是其在英殖民统治时期从未享有的。但是享受权利不等于没有限制,《公约》明确规定,行使这些权利不能破坏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香港国安法管的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类罪行,惩治的是极少数犯罪分子,保护的是绝大多数守法公民。

  三、不存在香港国安法违反中方国际义务问题。我必须重申,《联合声明》中提及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是中方单方面作出的政策宣示,不是中方对英方承诺的国际义务。英方将《中英联合声明》与“一国两制”混为一谈,指责中方未履行国际义务,这完全是错误的。中国政府依据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治理香港,而不是《中英联合声明》。英方对香港事务说三道四,甚至违背不会给予持有香港“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的香港中国公民在英居留权的承诺,声称将改变对BNO护照持有者的安排。这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是对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公然践踏,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并已就此向英方提出严正交涉。

  四、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外部势力无权干涉。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是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中国从不干涉别国内政,也坚决反对外方干涉中国内政。1997年7月1日,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已不再是英国殖民统治下的香港。《联合声明》没有任何一个字、任何一个条款赋予英国在香港回归后对香港承担任何责任。一些英国政客应摒弃过时的殖民心态。

  随着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香港社会正由乱转治,有望恢复稳定,市民的自由和权利也可得到更好的保障。香港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香港保持繁荣稳定符合包括英国在内的各国投资者利益。构建中英面向21世纪全球全面战略伙伴关系需要双方相向而行。正如此前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与英国首席大臣兼外交大臣拉布通电话时所说:“希望英方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尊重中方维护自己领土上国家安全的正当权利,尊重中国中央政府根据“一国两制”方针对香港实施的管治。”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